買方提供匯款截圖,意味着企業獲得了一條需要核驗的資訊,而不是已經完成收款。銷售不宜據此立即關閉跟進,財務也需要確認實際到賬及對應發票。本文以一般銀行轉賬情形說明工作核對步驟;具體款項狀態、可用性及交易處理應由相關銀行和有權限的財務人員確認。
一、先分清四個不同節點
“買方通知付款”“提供匯款資料”“收款銀行記錄入賬”“財務完成核對與核銷”不是同一個節點。將每個狀態分別記錄時間、依據和確認人。即使對方稱已匯出,仍應保留未收或待核驗狀態,直到財務依據可信銀行記錄確認實際收款。
二、核對憑證字段,但不靠圖片判斷真偽
核對付款人、收款人、金額、幣種、發起日期、付款參考號及對應發票是否一致。要求對方澄清缺失或矛盾資訊,保存原始電郵和附件。不要僅憑截圖外觀宣佈憑證真實,也不要從網上搜索類似圖片就認定造假;存在疑問時通過雙方銀行或已知可信渠道核查。
三、尚未到賬時建立查詢記錄
記錄對方稱匯出的時間與時區、預計收款安排、已提供參考資訊,以及財務查詢結果。請買方向付款銀行核查,企業向收款銀行了解狀態;不在未核實前承諾固定到賬天數或一概歸因於銀行延誤。向銀行提交資料時按其安全流程操作,不公開完整賬號或憑證。
四、部分到賬和差額需要分別解釋
分別列明發票原幣金額、實際入賬幣種與金額、已確認分配、未核差額和剩餘餘額。手續費、匯率、折讓、抵銷或付款不足是不同問題,不能沒有依據就任選一種解釋。發生幣種轉換時保留原始數據及財務確認的換算依據,避免把付款人的匯出金額直接當作本方到賬金額。
五、賬户變更與“退款”要求要獨立核驗
若對方稱付錯賬户、要求先退款、變更收款路徑或由陌生第三方處理,不要只在同一封電郵中回覆確認。通過此前已經掌握的聯絡人和渠道核實,並履行內部審批。尤其不要在財務尚未證實原款實際到賬時,僅憑所謂多付款憑證向新賬户退款;疑似異常應及時通知銀行和內部負責人。
六、完成核對後再確認結清範圍
由財務確認實際入賬、發票分配、差額處理和餘額,再由有權限人員決定對外確認口徑。部分付款只對應相關部分,不能自動寫成整個案件已結清。若涉及放棄剩餘請求、和解或終止其他程序,應另行取得必要審批或專業意見,不把收款確認電郵順帶寫成全面免責文件。
Defender of Integrity(品牌譯名)